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民主建国会长沙市委员会官网

中国民主建国会长沙市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 > 社情民意

社情民意

规范药品回收市场的几点建议
更新时间:2014-10-31浏览人数:42355 次作者:本站来源:长沙民建 作者:江跃龙
  最近多家媒体报道:在一些大医院进出门口或医院药房附近,经常有三五成群的人打着“回收药品”招牌,进行非法药品市场交易,相关食品药品执法部门,多次采取行动,但屡禁不止,效果不是很理想。据笔者从相关人员了解到,这些药贩主要从以下三类人群中收购药品:一是某些手持医保卡的人,通过医疗保险账户刷卡买药,然后以原价75%左右的价格卖给药贩;二是一些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工伤人员或其它人员,通过多开药方或自己通过“节约”,把自己剩下的药品卖给药贩子,因这类人员使用药品大多是新药或紧俏药,成效价格稍高于“刷卡”药价;三是一些患有多发常见病的服药人群,将一些即将到期或已经过期药品,以原价30%左右的价格卖出,药贩经过重新包装后卖出。销售对象也有三个主要渠道方向:一是销给偏远农村村镇卫生机构或城镇的一些小型医疗机构或非法诊所;二是进入一些监管不严的药品批发市场;三是批量比较大回收药品主要销往外地。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其购买和服用要在医生指导下或按药品包装上所说明执行。回收药品,尤其是过期药品,如果服用,轻则药效不足、延误病情;严重的服用后可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同时也严重扰乱了正常药品市场秩序。因此,加强对回收药品的监管,构建回收药品的长效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针对以上情况,本人提出以下几条参考建议:

  第一,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要建立和健全相应的药品回收制度。首先药品生产企业要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印制有药品回收制度语言提醒消费者自觉遵守;其次药品生产和经营者要把药品回收列入工作日程,并安排相应人员、设备、场地和经费,保持工作正常运转。

  第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回收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首先要对从事药品回收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定点验收;其次,要对回收过程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再次对回收后药品的处理实施监管。

  第三,政府运用经济杠杆,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实施药品回收。对积极承担药品回收的单位,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费等措施激励企业做好药品回收工作。

  第四,通过与媒体合作,建立药品回收长效宣传机制。药监部门与媒体精诚合作,将药品回收作为一项公益事业,以公益广告、公益明星参与的形式长期在各种媒体上广泛宣传,让老百姓认识到药品重大意义,并做好日常工作配合。

  第五,与城市街道及社区配合,做好药品回收基层基础工作。药监部门要紧密依靠社会基层组织,通过统一发放并安置好的药品回收箱,并由街道以及社区负责日常的清洁、维护的形式,建立起基层长效药品回收联动机制。

  第六,与公安部门长效联动,打出非法药品回收行为。药品回收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作,药监部门应主动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联合行动,更好地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确保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