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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民建长沙市委关于评选优秀会员、优秀会务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9-10浏览人数:13776 次作者:本站来源:原创
  各区工委、支部、专委会、联谊会:

  今年是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70周年和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根据民建长沙市委2015年工作部署,将对近两年来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以激励、推动全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及比例


  二、评选方法、程序

  1、评选方法:

  先进支部和优秀个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评选。即:先进支部(候选)由各区工委组织评选,报市委会组织处,未建区工委的支部由组织处直接提名;优秀会员、优秀会务工作者(候选)由各基层组织评选,报市委会组织处;区工委、专委会、联谊会先进集体(候选)由组织处提名。已由市委会推选的省先进集体必须是市先进集体,省、市优秀会员,优秀会务工作者不重复参评。

  2、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候选)和优秀个人(候选)要分别填写候选登记表,于2015年9月30日前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报送市委会组织处(联系人:唐炜杰、戴灿华;电话:85116403;手机号:18670702803,邮箱号:314395175@qq.com),提交常委会审议批准。市委会将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评先条件

  先进集体:

  1、班子团结,合作共事好。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维护和执行会的纪律,组织会员参加各项会务活动;

  2、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所在地区、单位的中心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贡献力量;

  3、定期过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有较高的出勤率和覆盖率,各项制度完备;结合会员的社会实践,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会员进行自我教育,关心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4、积极组织会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社情民意,参政议政成果显著;

  5、注意发挥会员的专业特长和优势,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优秀会员:

  1、政治立场坚定,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继承和发扬民建优良传统,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乐于奉献。

  2、爱岗敬业、勤于钻研,在本行业、本专业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知名度,在各自工作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3、、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热心会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决议、决定,并在其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4、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责,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5、积极参加民建组织的各项社会服务工作,在社会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优秀会务工作者:

  1、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会组织,热心会务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会的工作部署,出色完成市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开拓性地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

  3、遵守会章、会纪,认真履行会员义务,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关心会员、乐于奉献、在会员及所联系的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2015年支部换届后新任的支部委员不参加优秀会务工作者的评选。

  附件:

  1、《民建长沙市委优秀会员名额分配表》

  2、《民建长沙市委先进集体(候选)登记表》

  3、《民建长沙市委优秀会员(候选)登记表》

  4、《民建长沙市委优秀会务工作者(候选)登记表》



  民建长沙市委员会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