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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关于民主党派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的思考
更新时间:2017-10-19浏览人数:43321 次作者:本站来源:作者:刘稳振
  民主监督是我国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民主党派广泛参与、影响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方式。民主监督作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实际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多党合作制度的长期存在与发展。那么,在我国独特的政党制度下,正确认识和评价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切切实实做好这项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深切理解和把握民主监督的科学内涵

  在我国,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从本质上讲,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一个方面的体现。它与一般民主监督的不同在于: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在政党层次上的,政党之间开展的,是多党合作制度的需要。其性质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政党体制内,在团结合作的政党关系基础上,通过民主的方式对共产党实行的一种政治监督。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具有以下特殊性:

  (一)民主监督是政党之间的监督,具有政党制度的特点,具有很强的政治性

  这种民主监督与西方政党制度中反对党和在野党以执政党为对立面搞权力制衡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民主监督是建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致力于共同的事业。主要是对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路线、方针、政策问题的监督。

  (二)民主监督是非权力性监督,具有身份超脱的客观性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不是法律监督,也不是行政监督,其基本方式是提意见、作批评。同时民主党派作为政治联盟,具有自己独特的视角,又具有身份超脱的客观性,能够对共产党提出一种单靠党员不容易提供的监督,和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以及其它监督相互配合,互相补充。

  (三)民主党派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使民主监督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由各界知识分子和有一定影响的代表人士组成,其监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党制度,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加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主监督是我国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长期合作、互相监督”的方针,毛泽东在阐述这一方针时指出: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有益。在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提出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可见,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既团结合作,又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历来是把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

  (二)民主监督对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有着重要作用

  1945年7月,黄炎培应毛泽东邀请访问延安时,与毛泽东同志谈到历史上许多政权‘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现象,提出共产党能否摆脱这种周期率。毛泽东同志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邓小平同志也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最怕鸦雀无声。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后也不例外。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党制定的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和国家的兴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为了避免一党执政的缺陷,我国八个民主党派按照毛泽东同志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保留下来,并广泛参与了国家政权的方方面面。“长期共存”目的是为了“互相监督”,没有互相监督,长期共存也就失去了意义,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存在的本来意义。毛泽东同志在阐述这一方针时指出:打倒一切,把其他党派搞得光光的,只剩下共产党的办法,使同志们很少听到不同的意见,弄得大家无所顾忌,这样做很不好。我们有意识保留民主党派,就是要听不同意见。中共十七大指出,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就是要提高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可见,提高民主监督能力是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参政党的必然要求。

  三、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民主监督现状虽然在总体上表现为积极、向上的一面,但是客观地讲,距离真正体现民主监督的意义,完全实现民主监督的作用还差很远,其原因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内党外在思想认识上不够

  由于受传统认识的影响,民主监督备受冷遇,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执政的共产党在对民主党派的两项基本职能问题上,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共产党内有些人把民主监督看成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这便使民主党派的监督职能受到了严重忽视。在实际中,民主监督作用常常流于形式。

  民主党派自身作为监督主体,民主监督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民主党派虽然组织独立,政治自由,与中国共产党法律地位平等,但其发展成员、组织活动、机关建设和物质条件等方面尚需共产党的支持和帮助。这一客观现实决定了民主党派实际作用和社会影响的局限性,造成了民主党派监督的被动意识。有的民主党派成员怕超越权位、怕监督惹事,怕承担风险,不敢监督。还有的民主党派成员一旦当所提建议不被采纳时,便产生监督作用不大,不愿监督的思想。

  (二)民主监督缺乏规范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党内监督有纪律,法律监督有程序,行政监督有规章,舆论监督有阵地,群众监督有压力,而民主监督缺少科学的、系统的、规范的体系和可操作性。在具体操作上,还缺乏具体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就“重大方针政策”进行监督,极具弹性,不便把握;对监督遭受被监督者不予理睬如何处理仍没有相应的规范,没有约束机制,这些都使民主监督的作用大打折扣。

  (三)民主监督的主体素质有待提高

  民主党派成员总体上素质、层次较高,特别是在其专业领域方面,大多数是专家、学者,他们看问题也很深入,但却缺乏必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随着形势的变化发展,要求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成员自身的素质,尤其是“高屋建瓴、统揽全局”的素质还有待提高。从民主党派的提案、议案来看,肯定的多,否定的少;表扬的多,批评的少;泛泛而谈的多,真知灼见的少;一般性表述多,解决问题的办法少。

  四、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的思考

  为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一方面要求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能力,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另一方面,民主党派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监督能力。

  (一)在政治体制方面,切实提高对民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政治体制改革首先要从执政党自身开始,如果党内民主不发展,则政治民主、政治文明的发展就无从谈起,民主党派的职能发挥也会受到极大的限制。一是要在对国家治理的权力结构改革中,必须重视民主党派职能的进一步发挥,真正从权力格局、权力关系的角度来促进监督和制约功能的发展。二是要保障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的权利。不论民主监督的意见正确与否,民主党派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始终都应予以保障。在党内法规性文件中,应增加自觉主动接受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各方面监督的内容,进一步完善监督形式,明确对违反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甚至打击报复监督者的,给予严肃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在民主监督具体的制度和程序方面,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章可循、有章必循的民主监督操作办法

  程序是制度的载体和基本的保证,有效的制度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必须对行为主体的行为产生实际的激励或制约功能。要立足我国现有政治体制,根据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规定要求,建立可操作性强的民主监督工作程序,使这些程序贯穿于民主监督工作的全过程。沟通、反馈、奖励、评估、保障等机制都要在民主监督的程序中有所体现。

  (三)作为民主党派,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监督能力

  在中共产党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新的形势下,民主党派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民主监督能力,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自身建设,为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做好思想、组织和人才上的准备。对民主党派来说,要提高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就要做到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要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关心国家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认真调研,找准民主监督的切入点,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高监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