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要意义
(一)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实现党对民营经济领导的重要方式
(二)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坚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
三、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
(一)巩固扩大政治共识
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教育形式和话语体系。
(三)加大思想引导力度
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塑造良好公众形象。
(四)倡导争做“四个典范”
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四、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一)明确工作范围
统战工作要面向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工作对象主要包括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民营企业中持有股份的主要经营者,民营投资机构自然人大股东,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工商领域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相关社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民营中介机构主要合伙人,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二)健全选人机制
兼顾不同地区和行业、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和人才库。
(三)加强教育培养
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形成规范化常态化教育培养体系。
(四)规范政治安排
坚持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选人用人标准。
(五)加大年轻一代培养力度
制定实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计划。
五、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践行新发展理念
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按照新发展理念谋划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各类产学研用对接平台。
(二)鼓励参与国家重大战略
依托统一战线组织动员民营经济人士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
(三)支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
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正确对待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法律意识。
六、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
(一)规范沟通协商内容
包括经济形势和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分析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举措和涉企政策,重要涉企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问题,重点骨干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置等。
(二)创新沟通协商形式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就协商事项事先听取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意见建议。
(三)加强对商会和民营企业的联系服务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
(四)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
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七、切实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
(一)推进工商联改革发展
积极探索彰显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优势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
(二)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加强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工作,探索完善工商联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
(三)引导民营企业家相关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按照摸清情况、主动联系、依法监管、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做好民营企业家相关组织工作。
八、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机制
各级党委要建立完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
(二)强化组织保障
充实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力量。
(三)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