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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

关于推进“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的建议
更新时间:2017-03-01浏览人数:32625 次作者:本站来源:作者:民建长沙市委、市民政局联合调研组
  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机制,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的“三社”联动,有利于创新我市社区治理,发挥出社区整体合力;有利于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有利于促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和增强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工作服务创新,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

  当前我市现辖6区2县1市,城区人口389万,内五区和高新区共有城市社区440个。在社区建设方面,已经基本形成政社分开的和谐局面。在社会组织发展方面,目前我市共登记备案城乡社区社会组织2168家。在市、区、街道三级建立了7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对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支持。在社工人才队伍方面,全市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共2180余人,占全省的65%以上,其中中级社工师540余人。当前我市“三社”的基本格局已经构建,联动的条件已经具备。

  当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府购买力度和引导不够。在已经出台的《长沙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第一批)》中,涉及民生和公共服务的内容还不能完全覆盖群众需求。现阶段政府购买的形式,还停留在由街道购买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中介服务,再通过中介培育公共服务组织,这种多次委托的间接方式,导致政府购买服务效果打了折扣。

  二是社区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很多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和社工的服务项目和方式不了解。不少社会组织只是根据主观判断来提供服务,未能完全对接居民需求。这说明当前社区从信息和功能上未能有效联系社会组织、社工和居民,导致公共服务的供需两端脱节。社区作为社工开展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在社工队伍的培养和使用方面也有待加强。

  三是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工自身能力较弱。我市社区社会组织以草根类居多,且基本是各自为战,少有合作。社区社会组织也表示很难吸引到优秀的专业人才,这直接影响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的质量提升和领域拓展。

  四是缺乏持续性制度保障。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在资金、人才、项目立项执行等方面缺乏持续性制度保障,在当前公共服务市场没有完全形成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市场和社会自身,难以长期开展工作。政府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过程中,也存在“撒胡椒面”、缺乏重点突破的问题。

  对此,特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首先,要建立政府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资金保障。在第二批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要大力增加民生服务内容,对老龄、孤寡、残疾等低保户要采取财政预算和福彩公益基金全额购买服务,还要通过市、区(县)财政配套形式,满足底层弱势群体的基本需求。同时,多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进一步放宽公益性非营利社会组织的登记和项目申请门槛,积极实行税收优惠、政府补贴措施,加大公益创投帮扶力度,鼓励公益基金、企业募捐参与公共服务,引导社区惠民资金流向公共服务领域。

  其次,要打造社区服务信息与社工人才培养的平台。尽快开展公共服务供需信息对接。建议以市或区为单位,编制社会组织服务目录,向社区广泛发放;社区则收集居民的需求信息编印成册。两者动态匹配,实现供需信息的有效对接。另外,重点培养属地社工队伍。对具备十年实际社会服务工作年限的义工,应实行社工同等资格认定。引导执有社工证的社区工作人员,运用专业社工工作方法为居民开展专业服务。加强与高校对接,实现社工专业毕业生向社区的逐年引进,扩大属地社工队伍来源。

  再次,要加强资源整合和竞争优化。一方面鼓励专业机构与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合作交流,使专业机构更接地气,也提升社区草根组织的专业规范化水平;坚持社工引领义工、义工辅助社工,使社工对社区工作者和义工开展督导、培训,也使社工进一步了解群众需求。另一方面加强资源的跨社区横向竞争优化。在区或者街道统筹下,实现资金在不同社区的协调分配,优化使用。建立社工在各社区的流动服务机制,实现人随事转,优胜劣汰。

  最后,建议强化保障机制,重点项目开展先行先试。一是抓紧完善和确定政府购买资金长效投入、公益创投补贴、鼓励高校社工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等机制,持续性为社区服务提供资金和人才保障;建立群众评议立项、公益项目竞争、以奖代补、工作绩效评估等激励机制,提高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的积极性。二是建议确定“为老扶幼助残”为重点试点项目,严格履行组织承接能力评估、科学设置项目、公开招投标、社区接收反馈、监督和考核等步骤。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